“一平米”的温暖——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巡礼******
“小切口”做出工会“大天地”·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巡礼
“一平米”的温暖
“这里就和家一样。遇到什么事,或者累了想歇会儿,我们随时都能过来。”饿了么骑手王现坡说。王现坡口中的“家”就是北京CBD骑士驿站。这也是首个多家单位合建的“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
“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是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联合饿了么本地即时电商平台及其入驻商家共同打造的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为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便捷的暖心服务。
满足户外劳动者的现实需求
1月5日下午2点,暖风开足的北京CBD骑士驿站里,几名外卖小哥围坐在餐桌旁,趁着送餐间隙边吃午饭边聊单子。不远处的投屏播放着安全教育短片,骑手们看得津津有味。
北京朝阳区国贸一带,写字楼林立。“我们在选址时充分考虑到外卖配送员等户外劳动者群体的现实需求,尽力方便大家使用。”饿了么公共事务部北部大区负责人说。最终,北京CBD骑士驿站选择建在东三环上班族聚集的繁华商务中心区附近,大门临街,标识醒目。
驿站里,休息区、就餐区、交流学习区等功能区完全开放,微波炉、饮水机、休息躺椅、应急药箱等一应俱全,户外劳动者可以随时进来休息、热饭、补给等。依托驿站这一载体,饿了么还着力开展党建引领工作,开辟骑士关怀、职业成长等区域,不定期组织外卖配送员等进行学习交流,开展活动。自2022年3月底启用,驿站已累计接待户外劳动者5000多人次。
“从宣讲、慰问,到物资调度、人事安排,驿站里的大小事我和同事都很上心,目的是让大家更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参与驿站日常管理工作的饿了么骑手王琳说。
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
“户外工作者们辛苦啦!快进来休息一下吧”“这里的爱心补给可免费享用哦”……每一个“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门口,欢迎标语都格外醒目。
这些驿站名称中的“一平米”意指商家可因地制宜布置服务站点,提供不小于一平方米的服务场地供户外劳动者休息、补给。站点在建设完善中还通过悬挂标识、地图上线、APP推送等方式提高站点知晓率和使用率。
按照“工会出政策、出规范,平台出技术、出管理,商家出场地、出服务”模式,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及项目资金使用办法,明确站点建设的“六有”标准,即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理的站点布局、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地图可查。同时,对商家申报、审批立项、经费划拨、监督检查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并指导平台细化实施方案,确保站点服务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站点不仅要建起来,还要用起来、活起来,饿了么通过数字技术赋能站点管理,设立爱心驿站建设专项预算,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开发“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管理系统,并与原有商家管理系统相耦合,及时了解商家经营、站点运行和服务等情况,强化对站点数量、服务人次、物资消耗等方面的数据分析统计。
汇聚社会涓涓爱心
在抓好驿站建设与管理的同时,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平台引导更多热心公益、有社会责任感的商家参与站点建设。目前,已有4万余户商家报名参与。
商家在自愿申报中需提供服务场地、服务功能、场景照片等基础信息,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及饿了么根据商家所在商圈位置、辐射范围和户外劳动者覆盖人数、服务场地综合情况等标准,遴选确定参加项目的商家。同时指导饿了么工会对接站点所在地工会,推动站点纳入地方工会服务站点建设和管理体系,实现资源社会化,并加强与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沟通,探索站点建设的公益模式。
如今,随着上千家“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建起,“一平米”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一些商家专门为户外劳动者推出经济实惠、营养卫生的专属套餐;工会、街道和包括爱心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将防暑降温、保暖抗寒和防疫物资等通过站点这一载体,源源不断送达户外劳动者手中。将来,消费者在平台点餐取得的积分或也将可以兑换为驿站公益物资。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负责人表示,将与平台企业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把“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项目打造成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服务阵地、汇聚社会涓涓爱心的大平台。
郝赫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